公告日期:2024-04-1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要求,对厦钨新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6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2,893,067.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0,880,141.5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3,803,174.0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47,076,967.4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351C000538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978,44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1.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894.0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32,998.7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93,466,895.3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351C00046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67,600,265.04元,其中,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53,554,176.52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046,088.52元(不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47,076,967.43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 308,069,890.62
减: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 512,016,477.80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 547,513,896.62
减:手续费支出 2,772.18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7,757,572.36
加:利息及理财收入 8,283,642.15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0.00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2,555,636,020.47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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