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钨新能资讯
2024-04-17 17:16:0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长园路 78 号公司海璟基
地 709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杨金洪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 2023 年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 2024 年经营状况的预测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对于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状况的预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全年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 10,204.78 万元,主要包括:信用减值损失-7,651.78万元,存货跌价损失 17,856.57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