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65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5,801,305 股
2、发行价格:27.58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9,999,991.9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55,971,752.45 元
预计上市时间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容知日新”或“发行人”)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5,801,305 股已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卫华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5,801,30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87,427,353 股(发行完成后)的 6.64%。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聂卫华先生和贾维银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3 年 2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3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为自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3、2024 年2 月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 个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4、2024 年 2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5、2024 年5 月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特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