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普冉股份资讯
2024-04-15 18:41:1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冉股份”)本次与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伟测”)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8,000万元,即预计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间”)召开之日止累计发生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公司与上海伟测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名关联董事陈凯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属于公司实际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相关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实际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对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相关事项。

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陈凯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
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对公司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期间”)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本次交易期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交 本年年初至 2023 年 3 月 1 占同 本次预计
易期间 占同类 2024年3月31 日至2024年 3 类业 金额与前
关联交易类 关联 预计金 业务比 日与关联人累 月 31 日实际 务比 次实际发
别 人注 1 额 例注 3 计已发生的交 发生金额注 2 例注 3 生金额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