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5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方案具体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回购专项贷款)
● 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70.58 元/股(含),该等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
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
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的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1/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11/19
预计回购金额 4,000 万元~6,000 万元
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包括中国农业银
回购资金来源
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价格上限 70.58 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56.67 万股~85.01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6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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