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雷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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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7: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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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雷琳娜)作为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参与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并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作本人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雷琳娜,1982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公司业务客
户经理;2006 年 10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高级客户
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2014 年 10 月
至 2016 年 10 月,任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6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谋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1 月至 2020 年 3 月,
任上海纬翰融资租赁公司风控总监;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上海喆林
财税咨询事务所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喆胜管理咨询事务所总经理;
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均
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事会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雷琳娜 14 14 0 0 0 否 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独立、客观、审慎的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我依据多年实务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对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我认为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出席审计委员会 11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 5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会议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专业判断。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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