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
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以下简称《解释性公告第 1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 16 号》和《解释性公告第 1 号》相关要求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6 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对于2022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
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
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 2022 年 1 月 1 日合并财务报
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5,592.27 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198,927.80 元,相关调整
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 1,234,520.07 元,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51,130.15 元、盈余公积为 15,101.03 元、未分配利润为
1,270,549.19 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 2022 年 1 月 1 日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 35,592.27 元、递延所得税负债 15,101.03 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
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 35,592.27 元,其中盈余公积为 15,101.03 元、未
分配利润为 20,491.24 元。同时,本公司对 2022 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
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合并)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母公司)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381,815.49 57,573,020.12 16,632,840.81 16,787,490.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5,038.20 — —
其他综合收益 1,789,298.16 1,834,491.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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