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微”、“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 2023年 2 月 17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
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2409 号文同意注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 号〕),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支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企业平稳发行行业倡导建议》(以下简称“《倡导建议》”)、《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5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6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销规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保荐人(主承销商)针对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该次会议应
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7 名,审议通过了《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等议案。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该次会议应
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7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2 年 1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
东代表持股总数 541,247,026 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100%,审议通过了《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等议案。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
股东代表持股总数 541,247,026 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3 年 2 月 17 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 2023 年第 2 次审议会议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 2 次会议已经审议同意成都华微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2023 年 10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9 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数量
成都华微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95,600,000 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9,120,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将于 T-2 日由发行人和保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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