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0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3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说
明 ...... 4
四、内核情况简述......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 ...... 8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9
一、推荐结论 ...... 9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说明 ...... 9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9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11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14
六、关于股份锁定等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 15
七、关于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履行备案程序的核查意见...... 15
八、关于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
的核查意见 ...... 16
九、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范的核查意
见 ...... 16
十、关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财务及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18
十一、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 19
十二、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 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微”、“发行人”)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其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张若思和廖君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张若思和廖君承诺: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1、保荐代表人
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为张若思先生和廖君先生,其执业情况如下:
张若思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主持或参与了回盛生物、宏和科技、华达新材、太平鸟、亚士创能 IPO 项目,首旅酒店、设研院、亚士创能、中元股份、新天科技、交运股份再融资项目,王府井、中元股份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廖君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主持或参与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首旅酒店、汇川技术、王府井、纳思达、宇信科技、隆华科技、设研院、三峡水利、航亚科技、佳沃股份、南方航空、洛阳钼业、长荣股份、五矿资本、东兴证券、湖北能源、民生银行、哈投股份、中国人寿、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国信达、交通银行等公司的 IPO、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2、项目协办人
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为江帆先生,其执业情况如下:
江帆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主持或参与了东兴证券 IPO、财通证券 IPO、东兴证券非公开发行、中国神华与国电电力共同组建合资公司、电科数字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3、其他项目组成员
本次发行的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括:童宇航、王嘉冬。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名称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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