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 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2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8,463,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796.2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5,969,003.7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全部到位,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7,788,115.88 元,以前
年度使用 919,817,995.71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67,606,111.59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21,442,388.14 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520,000,000.00 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20,000,000.00 元。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35,969,003.72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93,079,496.01元, 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经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
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奥普特”)、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 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
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769905291310668 活期存款 7,139,352.31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 44050177004100001681 活期存款 64,183,315.45
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 670688869 活期存款 6,010,500.31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769909382310666 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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