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1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环境”、“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科创板首发业务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针对通源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0 年 4 月 2 日,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0 年 4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议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0 年 9 月 14 日,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74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委员会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第 74 次会议已经审议同意安徽省通
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3 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
本次发行配售的对象须为符合《业务指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于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于企业;符合一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确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股份限售安排以及实际需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为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创新”)。前述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详见本核查报告第三部分的内容。
本次发行向前述战略投资者进行配售符合《业务指引》第六条关于战略投资者人数的规定。
(二)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
根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制订的发行方案的内容,本次发行规模为 32,922,419 股,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646,120 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5.00%,未超过 20%的上限,符合《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元创新将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至 5%的股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2)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
(3)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
(4)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国元创新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00%,即 1,646,120 股,
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符
合《业务指引》第十八条的规定。
国元创新承诺将在 2020 年 12 月 9 日(T-3 日)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
三、关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
(一)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
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依照《科创板首发业务规范》、《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选取,为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对象的主体资格
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为国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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