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立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福立旺资讯
2024-04-21 15: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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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立旺”、“公司”、“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2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00 万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0,0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95.2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004.80 万元。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3]884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南通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00,000.00 70,000.00

合计 100,000.00 70,000.00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一)公司(含各级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含各级子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等薪酬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支付。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员工工资、奖金等薪酬,会出现公司(含各级子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2、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费用(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等)发生频繁且零星,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直接支付,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支付的情况,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含各级子公司)在发生该类费用时先行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分别进行归集与核算。

因此,为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以及符合银行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相关费用,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二)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及款项(工程款、设备款以及其他相关款项等),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三)公司在未来实施募投项目的过程中可能涉及需要以外币进行支付的业务,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出,拟通过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先支付,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综上,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拟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通过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外汇等方式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至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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