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泰新光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海泰新光资讯
2024-08-15 20:11:5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8-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负责海泰新光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业务管理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
1 度;制作并保存持续督导工作底稿 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作了相应的
持续督导工作底稿

建立健全保荐代表人工作制度,明确保荐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保
2 代表人的工作要求和职责,建立有效的考 荐代表人工作制度

核、激励和约束机制

在持续督导期间,履行下列持续督导职

责:

(一)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信息披

露、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

度;

(二)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

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 保荐机构已针对上市公司的具体情
3 发表意见; 况,针对前述事项制定履行持续督
(三)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导职责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况,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核

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

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

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五)定期出具并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

告;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或者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海
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符合相关法律 泰新光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制度并严
法规和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 格执行,并对海泰新光的内控制度
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 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相关 海泰新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规的要求并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
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海泰新
5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 光已充分进行信息披露,信息真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

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海泰新
6 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 光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 在未履行承诺事项的情况

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

披露

海泰新光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
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 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
7 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 回购制度,2024 年上半年已实施
和股份回购制度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并审议通过了
股份回购的议案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 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