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新风光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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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9: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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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咏梅)

本人作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
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咏梅,女,1969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
执业会员。1993 年 7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山东科技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助教;
1998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山东科技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讲师;2002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山东科技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12 年 12 月至
今任山东科技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教授;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履行职责,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行
使了审议权和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本人出
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股
出席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本报告 是否连续

以通讯

期应参 亲自出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次
姓名 方式参

加董事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加次数

会次数 议

张咏梅 5 5 2 3 0 0 否 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本人认
真履行职责,参加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均未有无故缺
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
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公司
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时间通过现场、通讯方式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听取公司管
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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