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 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 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本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中兴华拥有合伙人 189 人、注册会计师 96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89 人。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4,514.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11.50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 家,审计收费总额 14,809.90 万元,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6 家。
二、执业记录
(一)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徐世欣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签署 5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尹淑英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任职事务所质量复核岗位,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平均每年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晓飞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18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签署 2 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兴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管理制度
中兴华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各业务组、各分所等执业机构执行统一的执业标准,遵守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应当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逐页复核;项目合伙人督促完成项目组内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质量管理部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实施二次质量控制复核。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技术咨询与意见分歧处理实施办法》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应当得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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