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新风光资讯
2024-04-25 19: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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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独立董事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党的组织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附则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在原山东新风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8007657630504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990,000 股,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99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利益,为社会创造效益;致力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及新能源装备研发制造企业,持续推动电力电子装备物联各行业健康发展;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电气安装服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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