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27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通过传
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苏州高新
区普陀山路 19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长李德志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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