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江小三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
级会计师。1993 年 7 月至 1999 年 10 月,担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199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9 月,担任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
今,担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我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2023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江小三 2 2 0 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独立、客观、审慎的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我依据多年实务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对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
我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2、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我做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成员,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与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及外部会计师及时进行沟通,并就相关问题与外部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等部门就公司新任董事、核心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的沟通讨论。
3、表决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我在对公司相关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我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1、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等关联交易的情况。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并持续到 2023 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的情况。
4、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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