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
怎能安逸2024-07-14 20:57:50
来自陕西
$康希通信(SH688653)$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注意是可以,而不是应当,也就是可预告也可不预告)进行业绩预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