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证券代码:688639
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华恒生物”)
收到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下发的《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75号)(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第二轮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回复中楷体加粗内容为涉及在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本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第二轮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第二轮问询函所列问题答复、引用原募集说明书内容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和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 4
2.保荐机构总体意见 ...... 38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将实现生物基丁二酸和生物基苹果酸的产业化生产,该两种产品为公司拓展的新产品。
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第 12 条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项目实施前景,披露拓展新业务的考虑以及未来新业务与既有业务的发展安排,新业务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及可行性。
请发行人说明:新产品业务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相关性及协同性,发行人是否具备技术、市场、人员等储备基础,在此基础上说明募投项目是否符合投向主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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