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45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0.8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9.90 元/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 年 6 月 27 日(2023 年年度权益
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0.8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及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
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 485,625 股,
公司总股本由 110,838,984 股增加至 111,324,609 股。此外,由于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 97,40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增加至 389,800 股,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更为 110,934,809 股。依据上述变动情况,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9.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99,841,328.10 元(含税)。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0.8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9.90 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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