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胡殿君先生、董事徐大鹏先生、独立董事陈美汐女士共 3 名成员组成。胡殿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会议,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2022 年度
审计委员会第 2023 年 3 月 10 日 财务报告的议案》
四次会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内
审工作计划暨 2022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
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第三届董事会 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3 年 4 月 22 日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五次会议 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贷款
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3 日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季度(2023
审计委员会第 年 1-3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六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第 2023 年 8 月 28 日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七次会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内审工作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审计委员会第 2023 年 10 月 26 告的议案》
八次会议 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
度内审工作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大华会计师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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