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证券对呈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 号)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333.34万股,
并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总股本为 10,00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3,333.34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10,619.819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65%;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合计 2,713.520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35%;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合计 1,198,188股上市流通;于 2022年 6月
7 日,部分限售股合计 52,283,340 股上市流通;于 2023 年 6 月 7 日,战略配售
限售股合计 1,666,670 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呈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1年 11月 27日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
市流通的公告》、2022 年 5 月 28 日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
告》、2023 年 5 月 31 日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
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 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51,0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7.72%,限售期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4 年 6 月 7 日起
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56 号),确认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333.34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3,532.7698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3,333.34 万股变更为 13,532.7698 万股。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8 月 1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做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赵文林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现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4、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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