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科光电: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埃科光电资讯
2024-07-04 17: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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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5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1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7.0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6.80 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 年 7 月 5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4 日,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超募资金1,100.00 万元,剩余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7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和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和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调整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7.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56.8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
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7 月 5 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即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66,722,544×0.20)÷68,000,000≈0.19624 元/股;

公司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则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
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0;

综上,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7.00-0.19624)÷(1+0)≈56.80 元/股(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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