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曹崇延、王
翔、非独立董事唐世悦,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曹崇延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2 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
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2023/8/25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10/16 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审议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开展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经不断完善,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有效控制了相关经营风险,保障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4、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分析与评估,认为该机构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
真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与指导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
曹崇延
委员:
王翔
委员:
唐世悦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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