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先锋精科资讯
2024-06-29 20:22:4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6-2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目 录


声明事项 ...... 5
释 义 ...... 7
正 文 ...... 10
第一部分 对发行人补充事项期间的核查 ...... 10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0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0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11

四、发行人的设立...... 15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5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6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23

八、发行人的业务...... 23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25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39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43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49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49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49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50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50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54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63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65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65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66

二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6

二十三、结论意见...... 70
第二部分 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 ...... 71

一、《一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3 之回复更新...... 71

二、《一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4.1 之回复更新...... 96

三、《一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4.2 之回复更新...... 131

四、《一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17 之回复更新...... 137

五、《一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18.1 之回复更新...... 138

六、《一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18.3 之回复更新...... 138

附表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证书...... 142

附表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租赁房产...... 144

附表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证书...... 148

附表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153

附表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充事项期间内享受的主要的财政补贴...... 16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案号:01F20204729
致: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先锋精科”、“先锋股份”或“公司”)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为本次发行上市,本所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出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鉴于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数据有一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