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承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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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2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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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
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若干名,由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一)利润分配原则
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 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
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坚持以现金分
(一)利润分配形式 红为主的基本原则,每年现金分红占当期实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 现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保持在合理、稳定的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 水平。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润。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 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二)利润分配形式

分配。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与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 他方式分配利润。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 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
(三)利润分配的周期和比例 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
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施现金分
1、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 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上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现金分红,单一年度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应少于当年实现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
中期现金分配。 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
2、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发展阶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的投资项目、技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术改造或更新、扩建项目、收购资产或购买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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