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新相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新相微资讯
2024-05-22 19: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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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3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 1 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该名核查对象系公司董事吴金星先生之直系亲属张惠玲女士,经公司核查并根据该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该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该名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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