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上纬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上纬新材资讯
2024-04-26 16: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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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7 号》及中国证监会颁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
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 年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
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界定非经常性损益,执行上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 17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以及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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