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纬新材”、“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上纬新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上纬新材签订《保荐协议》,该 2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上纬新材业务情况,对
上纬新材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3年度上纬新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规情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5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度上纬新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上纬新材及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上纬新材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保荐机构对上纬新材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上纬新材的内控制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促上纬新材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保荐机构对上纬新材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10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的情况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关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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