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安杰思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1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安杰思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447.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5.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032.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6,931.32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101.2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全部
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1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65,101.28
项目投入 B1 41,043.6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211.28
应结余募集资金 C=A-B1+B2 126,268.87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D 126,314.39
差异 F=C-D -45.52
注: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印花税 41.29 万元,已支付待置换的发行手续费及材料费 4.05 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手续费及材料费 0.19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印花税 41.29 万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费 0.19 万元已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安杰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于 2023 年 5 月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为“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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