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担任伟思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伟思医疗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伟思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己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初
保荐代表人 梁彬圣、张俊青
联系电话 021-61118973
是否更换保荐机 无
构或其他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法定代表人 王志愚
实际控制人 王志愚
董事会秘书 钟益群
电话号码 86-25-6967003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0年7月21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
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相关工作,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荐股
票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伟思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
现场检查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被监管机构出具监管关注函的事项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23]22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建议书》(上证科创公函【2023】0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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