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浙海德曼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5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3.1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0.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2020 年 9 月 16 日,浙海德曼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0〕36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898.8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玉环支行三个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开设了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浙海德曼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7081129045374965 0.17 活期存款
限公司玉环支行
浙海德曼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35101040068740 699.41 活期存款
限公司玉环市支行
浙海德曼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55878402934 199.28 活期存款
司玉环支行
合计 - - 898.8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023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 年,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 年,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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