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吉贝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吉贝尔资讯
2024-04-25 20:34:09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
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有关内
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7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解释 17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1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程序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有关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相关会计处理、列报与 17 号准则解释完全一致,对本公司本年“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等报表项目不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公司目前并未开展供应商融资安排,暂无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公司目前并未发生售后租回交易,暂无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