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力源科技资讯
2024-04-26 20:33:3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变更注册资本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原授予的激励对象沈金华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5.91元/股)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2023年业绩水平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故需要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19,7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36,500股。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以公司2024年4月25日总股本为基础且考虑回购注销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54,186,200股变更为151,949,7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54,186,200元减少为151,949,700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585号

2、申报期间:2024年4月27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3、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0573 - 86028565

5、传真:0573 - 86028565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