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肖宝强)
本人肖宝强作为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勤勉务实、励精笃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发挥了作为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占董事
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肖宝强,1970 年 7 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会计专业,
专科。1993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河北沧州市工艺抽纱厂主管会计;2000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历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9 年 10 月,历
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合伙人;2015 年 11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北京
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内蒙古德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1 年 8 月至今,任瑞联新材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四)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不存在为公司及主要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职、客观独立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及所附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本人财务会计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和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深入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及建议。同时本人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3 次,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股东
大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是否连续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出席
次数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数 自出席会 次数
席次数 议
肖宝强 1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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