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巨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931.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13,072,4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322,101.94 元(不含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6,750,318.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第 467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5,7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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