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巨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巨芯-U资讯
2024-09-26 18: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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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巨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931.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13,072,4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322,101.94 元(不含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6,750,318.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第 467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5,7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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