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福电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5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 年修订)》(上证发〔2024〕112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本次发行
的联席主承销商(天风证券、华英证券和国泰君安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网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阅公告全文。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 证券简称 兴福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545 网上申购代码 787545
网下申购代码
网下申购简称 兴福电子 网上申购简称 兴福申购
所属行业名称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所属行业代码 C39
电子设备制造业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
发行方式 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价方式 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前总股本(万股) 26,000.00 拟发行数量(万股) 10,000.00
预计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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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