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3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文宏福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
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文宏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无授权委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端溅射靶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欧莱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相关投资协议书,投资建设“欧莱新材明月湖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3.22 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项目用地面积为208.5 亩(具体面积以最终挂牌面积为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总部大厦、未来馆、实验楼、检测分析中心和会议中心等。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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