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森智能”)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文强,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7
年至 2002 年担任沈阳新光华晨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技术科长,2002 年至 2011年担任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海外技术部长,2011 年至 2015 年担任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15 年至 2017 年担任宝鸡吉利发动机有限公司总经
理,2019 年至 2023 年 1 月担任豪森智能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张文强 1 1 0 0 否 1
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
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023 年 1 月,公司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完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议案,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认为,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工作、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提出规范性的独立意见和建议。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积极与我保持沟通,对于我的问询能够及时回复,不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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