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证券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3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 3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 4
五、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6
六、本次证券发行方案...... 6
七、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9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0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3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4
一、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4
二、保荐机构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的核查情况...... 14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规定...... 16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1
五、发行人市场前景分析...... 26
六、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33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34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陈启明、邬凯丞任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陈启明: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 TMT 行业组总监。曾参与华虹公司科创板 IPO、裕太微科创板 IPO、创耀科技科创板 IPO、思瑞浦科创板 IPO、永冠新材主板 IPO 等项目。陈启明先生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邬凯丞: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 TMT 行业组执行董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负责或参与了华虹公司科创板 IPO、灿芯股份科创板 IPO、天岳先进科创板 IPO、创耀科技科创板 IPO、翱捷科技科创板IPO、中微公司科创板 IPO、复旦张江科创板 IPO、中芯国际科创板 IPO、芯原股份科创板 IPO、思瑞浦科创板 IPO、步科股份科创板 IPO 以及厦门信达再融资等项目。邬凯丞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
(一)项目协办人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许小松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许小松:本项目协办人,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 TMT 行业组经理。曾参与均普智能科创板 IPO、联特科技创业板 IPO、日联科技科创板 IPO 等项目。(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组的其他成员:孙珮祺、瞿亦潇。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VeriSilicon Microelectronics (Shanghai) Co., Ltd.
法定代表人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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