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南亚新材资讯
2024-07-26 16: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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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6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郑晓远先生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郑晓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312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具体内容

“郑晓远:

经查,你作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亚新材”)董事,2023
年 8 月 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期间,你的父亲郑海荣存在将其持有的“南亚新
材”股票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违规成交股数 15,000 股,违规交易金额 358,820.90 元。

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规短线交易行为。鉴于上述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及采取的措施

对于上述警示函所涉短线交易事项,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近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说明上述警示函中所涉的短线交易事项。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董事郑晓远先生也将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公司将切实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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