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
厦 21 层、22 层)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接受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发行人”)的委托,担任联赢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人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3
四、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说明...... 4
五、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9
一、本保荐机构推荐结论...... 9
二、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决策程序的说明...... 9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0
四、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11
五、关于发行人股东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的核查...... 13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4
七、是否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27
八、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29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29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人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万云峰: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现任中山证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企业融资部副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项目有:美亚柏科 IPO、海印股份非公开发行等。
陈贤德: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现任中山证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企业融资部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项目有:中装建设 IPO、沪电股份 IPO、深深宝 A 非公开发行等。
(二)项目协办人
陈丽霞: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山证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企业融资部业务董事,曾负责或参与项目有:三和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IPO(0442.HK)、红宇新材股权收购等。
(三)本保荐机构其他成员
赖昌源、徐海平、黄景宽、毛颖璐、诸小瑜、邓建宏、黄珍宇。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United Winners Laser Co., Ltd
2、注册资本:22,44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韩金龙
5、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
文园区 2 号楼第 12 层 1203
邮政编码:518055
6、董事会秘书:谢强
7、联系电话:0755-86001062
传真号码:0755-26506375
8、互联网网址:http://www.uwlaser.com
9、电子信箱:ir@uwlaser.com
10、经营范围:激光设备及相关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租赁;激光焊接机、激光切割机、激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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