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4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阳市信臣东路 88 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号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5
普通股股东人数 4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2,621,45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2,621,4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3.546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54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樊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贾娜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72,347,710 99.6230 271,748 0.3742 2,000 0.002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续聘公 6,836,222 96.1498 271,748 3.8221 2,000 0.0281
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本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3.上述所有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鑫 原小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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