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张江:复旦张江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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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17: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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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6


证券代码:688505 证券简称:复旦张江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7/11 2024/7/12 2024/7/12

H 股股东的现金分红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4 月 29 日及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发布的相关
公告及通函。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
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H 股股东的现金分红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4 月 29 日及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发布的相关
公告及通函。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036,572,1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2,560,047 元。其中:

A 股股本为 710,572,100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9,740,047 元;H 股股
本为 326,000,000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820,00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7/11 2024/7/12 2024/7/12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A 股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 A 股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 A 股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本次分配无自行发放对象。

3. 扣税说明

(1)A 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6
元;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
际税负为 10%,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63 元;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
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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