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利元亨资讯
2024-07-17 19:22:5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七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但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有关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出资规模、股票来源及股票规模等实施要素均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金额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而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纳入持有人范围的其他员工(以下合称“持有人”),共计不超过 58 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6 人,具体人数、名单根据实际缴款情况而定。公司可以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利元亨 A 股普通股股票。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前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60 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 324,731 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3,626,327股的 0.26%。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如果因股价变动导致公司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调整持有的股票数量确保公司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如果因股价变动
导致任一员工所获取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可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董事会应调整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确保任一员工所获取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4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计份额不超过 604 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俊雄提供的奖励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六)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
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一次性解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