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杰科技: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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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6: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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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志强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至2000年7月,就职于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3年8月至2012年5月,历任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公平贸易局副处长。2012年6月至2020年2月,先后担任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资深律师、总监。2020年2月至今,担任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竞争法务总监。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相关人员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会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李志强 11 11 0 0 0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2023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针对审议年报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和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同时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及时了解审计进展情况,与审计人员就关注的审计问题进行沟通,切实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制衡的作用。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认真并及时传递会议资料,为本人履职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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