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清越科技:清越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苏州清
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卓
亦舜、耿建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圣核查独立董事韩亦舜先生、耿建新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白查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奶
得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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