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48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于 2024 年12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软件”、“萤石重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711.07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2 年第 46 次审议会议审核
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11,250 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28.7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36,625,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121,365,252.83 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12,5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008,865,252.83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2)第 00614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效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萤石软件和萤石重庆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711.07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萤石软件和萤石重庆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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