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核查意见
阿特斯资讯
2024-07-18 17:42:37
  • 2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7-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常监管要求,对阿特斯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2024 年 2 月 25 日,阿特斯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12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3,688,217,324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46,500,0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3,641,717,324 股。
二、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2024 年 5 月 30 日,阿特斯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824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 3,688,217,324 股,扣除
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5,000,000 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 3,683,217,32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35,503,616.39 元(含税)。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00%。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

自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申请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 5,000,000 股增至 46,500,000 股。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3,688,217,324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46,500,0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3,641,717,324 股。

基于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如下:

调整后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435,503,616.39÷(3,688,217,324-46,500,000)≈0.11959 元/股(含税,保留小数点后 5 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0.11959×(3,688,217,324-46,500,000)=435,512,974.78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公司拟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调整后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959 元/股。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调整后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总股本=(3,641,717,324×0.11959)÷3,688,217,324≈0.11808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 5 位)
四、说明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是否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二)以申请提交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10.14 元/股计算,差异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